有过一段特殊的国情,就是在割辫子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女人可以留辫子,男人就不能留辫子。只是在大明的时候,男人们都很倔强,要“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为了割掉辫子,竟然用性命相搏,是不是有些愚昧可笑?
国人受到儒家道德的影响比较深,要为了礼义廉耻奋不顾身。男人的辫子似乎是男人的人格尊严象征,而不是随便可以割掉的东西。男人留辫子的风俗起源不太清楚,在远古时期,人们的头发不会剃掉,长期披散着遮挡视线,也会挂在树枝上,就用绳子捆绑起来,后来就发展成为梳辫子的习俗。也就是说,辫子并不是区分男女的标志,很多男人都有辫子,只是朝代不同,人们的审美观不同,对于辫子的要求也不同。对于辫子的重视似乎起源于《孝经·开宗明义》,文中写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不毁伤毛发,就是对父母的孝敬。理由是,身体毛发和皮肤都来自于父母的恩赐,当然不能随意毁坏了。道理不错,只是出现了逻辑上断裂的链条。
要是以此推论,就不能理发,不能剪指甲了。要是谁打仗去,被打得残疾了,是不是对父母的大不孝?可以说,儒家的一些经典都是理想化的经典,说的道理比较理想化,甚至存在着一定的逻辑诡辩成分,目的在于劝人向善,但并不一定可信。头发本身要长,长了就要梳理,有的还要盘在头顶上,用簪子穿了,还有的用头冠束发。人的头发疯长起来,能长到脚面上,有的在生长过程中,自己断裂,还有的被人梳理的时候掉落,就好像动物们掉毛一样。不过,梳头发是古代男女都要做的事,要是梳理不及时,或者不经常洗头发,就会变得很脏。头发里生了虱子,还会影响到别人的头发。
清军入关以后,要人们剃发,就是将头上四周边缘的头发剃去,只保留中间的长发,然后编成辫子,拖在脑后。明朝男人则没有剃发的传统,男子将头发挽起来,称为束发。明朝的男子不愿意屈服,就起来反抗,导致清军的无情镇压。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因为剃发引起的惨烈屠杀。后来,人们反抗不管用,还死伤不少,只能屈从。清初朝廷要求男子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顶上如铜钱大小的一小片头发,结成辫子垂在脑后,假如头顶的头发大于一钱,也要处死!这种发型被称为“金钱鼠尾”。后来,清朝的发型才发生了变化,头顶的头发面积逐渐扩大,到了嘉庆时期,头发的面积扩大到手掌那么大,到了晚清时期,就只剃到边缘一圈了。
多尔衮颁布的剃发令实际上一种文化入侵,要求明朝的遗民全都归顺清朝,并且在文化方面认同清朝人的发型。这种文化入侵已经不是剃发那么简单了,而是要强迫大明的遗民认同清朝的文化,要是大明的遗民不认同,就会招致杀身之祸。事情是从剃发开始的,却发展成为赤裸裸的屠杀。也就是说,剃发远非那么简单,而是隐藏了强迫认同,强迫归顺的意思。而大明的遗民也知道这层意思,就要不断抗争,力求保存自己的文化遗产。
说白了,留辫子已经不是什么好的文化遗产了,反而成了累赘。鲁迅在《藤野先生》一文中讽刺清国留学生的丑态,“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得学生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也有解散辫子,盘得平的,除下帽来,油光可鉴,宛如小姑娘的发髻一般,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鲁迅早就剪掉了大辫子,认为辫子是落后的象征。而清国留学生们却以此为荣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其实,在当代社会,辫子已经没有什么好的作用了。女人用辫子衬托自己的美丽,还要修饰一番,弄成麻花辫,弄成披肩发,染黄了,拉直了,烫了都可以显出不一样的风采。要是男人整天倒腾辫子,是不是不务正业?男人应该去干自己的事业,多做一些事,而不是整天对着辫子用工夫。至于辫子和人的性命连在一起的说法,大多产生于明末的遗民之中,用辫子作为抗争的引子,实际上是抗清,不是剪辫子那么简单。
不过,现在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允许多种文化存在。有男人梳小辫子,就像一个艺术家,不过,进厕所的时候难免引起尴尬。毕竟,在人们的观念里,认同女人梳辫子的习俗,却不认同男人梳辫子的个性。或许以后,男人梳辫子会成为风潮,毕竟没人管。当然,要是以为男人梳辫子相当于文化开放搞活了,就成了一种错觉,并不能那样认为。
有女人看待头发和性命一样重要,不轻易扔掉自己的头发。或许和古代的青丝定情有关系,女人把自己的一点头发送给心爱的男子,就相当于定情信物了。而会一点民间巫术的人会拿了女人的头发,夜里做法,让女人乖乖地到他那里去。于是,鉴于种种传说,女人就要好好对待自己的头发了。不过,理发馆出现之后,很多关于头发的传说都不攻自破了。
头发虽然生在头上,但要是把头发等同于头,等同于性命,就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了。人们不用“护头”,该理发就去理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