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坤下坎上;《比》。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
不宁方来;后夫凶。
(天)六三比之匪人。上六比之无首;凶。
(人)六二比之自内;贞吉。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戒;吉。
(地)初六有孚;比之;无咎。六四外比之贞;吉。
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比;吉”者,择善而从,宜矣。亲比于人,宜择善而从之矣。
《谥法》云:择善而从曰比。
“原筮,元;永贞”者,我与人相亲比;当善待其始;以至善为永仪矣。
《老子》云: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无咎”者,君子求之于己,而毋责难于人矣。
人之性情皆有善有否。择其善而从之,毋咎其否也。
“不宁方来;后夫凶”者,不能安其始比之人,则后之归比者必乏继也。
比之宜,永以善其原筮为仪;毋咎人不来比也。
不能宁其始,后必乏继也。
注疏:比,亲比;亲和也。择善而从,是与人亲和之基础。
《周礼》六曰巫比。《注》巫读为筮,比谓筮与民和比也。
《礼》: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注》比,亲合也。
《尚书》注:比,同心。《汉·刘歆》比意同力。《师古注》训合。
原,初始。筮,卜问。‘原筮’者,非以龟蓍卜问也;以事之初始者为卜也。
前车为后车之鉴;先行者为后从者之原筮。
吉,宜也。元,至公;善也。元者,善之长也。
永,久也;长也,自始至终之长。贞,仪也;表仪;正矣。
无咎,毋咎也;毋责难;毋怨天尤人也。宁,安宁。
方,始也。或曰:‘方’同‘妨’,有碍于。来,来比之士。后,后继也。
夫,虚辞。凶,穷也;无继之者也。
前车为后车之鉴矣;首行者之状况,后从者以为原筮也。
‘不宁方来,后夫凶’者,尔不能安其始比之人,则后之归比者必乏继也。
‘不宁方来,后夫凶’,从反面论证‘原筮,元;永贞;毋咎’的道理。
先行者为事之原筮矣。原筮不宁,则欲来归比者疑惑,后乏继也。
景不为曲物直,响不为恶声美。是以圣人明乎物之性者,必以其类来也,故君子绳绳乎慎其所先。《管子》
初爻四爻,地道之要。《比》之基础。
志基于择善而从之。
行本于择贤而与之。
二爻五爻,人道之要。《比》之人事。
形之于亲亲,德于近也。
成之于“德及禽兽”,则远者归也。
三爻上爻,天道之要。《比》之原则。
“比之匪仁”;失《比》之节矣。仁,亲和也。
“比之无首”;失《比》之道矣。首,始也。
“不宁方来;后夫凶”矣。
初爻与上爻同功。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比之;无咎。有孚盈缶”;
是“原筮,元;永贞;无咎”矣。
“比之无首;凶”;
是“不宁方来;后夫凶”矣。
二爻与四爻同功。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尔能自正,则正人来比也。
外比于正人,则是尔能自正也。
三爻与五爻同功。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象》曰:显比之吉,位中正也;邑人不戒,上使中也。
“比之匪仁”,则方来者不宁,而“后夫凶”也。
仁及禽兽,则‘邑人不戒’,“终来有它吉”也。
初爻,志之要。初六,巽爻;本柔。
‘有孚;比之;无咎’者,比合之志,基于择善而从。比于其善,而毋咎其否也。
“有孚”者,有合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诸侯无亲,以诸侯为亲;大夫无党,以大夫为党;是“有孚”也。
“比之;毋咎”者,择善而从之,毋咎人之否矣。
“比,吉。原筮,元;永贞;毋咎”也。
人无完人,比合于人之善,而毋咎人之否,是“亲和”之志矣。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
‘有孚盈缶’者,充满诚意,厚以待人也。
‘终来有它吉’者,后之归比者必众也。
注疏:孚,符也;合也;信诚也。盈:溢满。缶:瓦器。吉:宜。
‘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者,实溢于陋器,待人厚也。待人厚则归附者多也。
缶者,陋器;喻才能平庸之人。盈之者,满溢也,喻爵禄有超。
‘有孚盈缶’,是因小而致大之术;‘终来有它吉’者,必有类从者来也。
昭王曰:“寡人将谁朝而可?”郭隈先生曰:“臣闻古之君人,有以千金求千里马者,三年不能得。涓人言于君曰:‘请求之。’君遣之。三月得千里马,马已死。买其首五百金,反以报君。君大怒曰:‘所求者生马,安事死马而捐五百金?’涓人对曰:‘死马且买之五百金,况生马乎?天下必以王为能市马,马今至矣。’于是不能期年,千里之马至者三。今王诚欲致士,先从隈始;隈且见事,况贤于隈者乎?岂远千里哉?”于是昭王为隈筑宫而师之。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凑燕。《战国策》
二爻,形之要。六二,离爻;明哲。
招远在修近;亲近以来远。
‘比之自内;贞吉’者,召远在修近也。亲于其亲,其仪宜也。
《礼记》云:人者,仁也;亲亲为大。
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孝经》
不修其身,求之于人,是谓失伦;不治其内,而修其外,是谓大废。《说苑》
三爻,节之要。六三,兑爻;失道。
‘比之匪人’者,比之而不亲,失《比》之节矣。
匪,非也,否也。人,仁也。仁,亲和也。
比而不亲,是匿怨而友其人矣。
《论语》云: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
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
或曰:
“比之匪人”者,比之于不善之人也。
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丹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是以君子必慎其所与处者焉.”《孔子家语》
四爻,用之要。六四,巽爻;本柔。
‘外比之贞;吉’者,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亲附于贤;上比所以广德也。《左传》云:择善而从之曰比。
周公旦曰:‘不如吾者,吾不与处,累我者也;与我齐者,吾不与处,无益我者也。’惟贤者必与贤于己者处。贤者之可得与处也,礼之也。”《吕氏春秋》
夫高比所以广德也,下比所以狭行也。比于善者,自进之阶;比于恶者,自退之原也。《韩诗》
五爻,成之要。九五,坎爻;刚毅之士。
‘显比’者,显示其德之所亲也。
显诸仁,藏诸用矣。
‘王用三驱;失前禽’者,显诸仁也。显示王者之大义矣。
王者义刑义杀义取矣。
“三驱”者,除其三面,网开一面矣。
驱,去也,去除。三,三面。开,张也,设也。
“失前禽”者,取其犯命者也。失当为矢。矢,射杀。
“前禽”者,冲我而来之禽兽。古人谓之为犯命者。
王者伐逆不伐顺,谋于义而不谋于利。为民除害,只取其犯命者而不会去滥杀无辜,显示出王者之德与王者之义矣。
王者用征伐,行事有节义;只取其犯命者也。
“王用三驱;失前禽”者,取汤乙网开一面的典故,以显示王者之大德及于禽兽。显诸仁矣。
‘邑人不戒’者,心宁则不戒矣。
‘吉’者,宜也。近者安则远人来也。
“邑人不戒;吉”者,藏诸用矣。
四十国自愿归附之,得《比》之宜也。
注疏:显:显现;明也。《书·泰誓》天有显道,厥类惟彰。
王用三驱:‘用’者,使事之辞。驱犹去:除也。三驱,除其三面。
“失”犹“矢”;射杀;猎取也。
“矢前禽”者,射杀其犯命之禽兽也。
不滥杀无辜,只取其犯命者;仁义及于禽兽矣。
邑人,辖内之人;相对于二爻‘比之自内’之‘内人’的扩展。
‘不戒’者,心安宁而无疑惧则固然不戒也。
‘显比;王用三驱,矢前禽’是显诸仁也。王只取其犯命者,故邑人对其君主完全信任,心无疑虑生活安宁则固然不戒备也。
近者安则远者来;是‘邑人不戒’之功用也。
汤见祝网者,置四面,其祝曰:从天坠者,从地出者,从四方来者,皆离吾网。汤曰:嘻!尽之矣,非桀其孰为此也?汤收其三面,置其一面,更教祝曰:昔蛛蝥作网罟,今之人学纾。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汉南之国闻之曰:汤之德及禽兽矣。四十国归之。人置四面,未必得鸟,汤去其三面,置其一面,以网其四十国,非徒网鸟也。《吕氏春秋》
上爻,务之要。上六,兑爻;失道。失《比》之道要也。
‘比之无首;凶’者,欲得人者,必先下人矣。
尔不能先亲比于人,焉能得人之来亲比于尔哉。
“不宁方来,后夫凶”矣。
注疏:首,始也;先也。处比之始,为比之首;《比》之“原筮”者也。
《比》,大言之,始于合亲,终于合天下。
小言之,始于我亲人,终于人亲我。
初爻之‘有孚,比之’,四爻之‘外比之’;皆言我当先比于人。
象评之:‘比之无首,无所终’者,首,始也;原也。
《卦》曰:不宁方来,后夫凶。
《邓析子》云:求而不能得,无始也。
无始则无终;上下应也。《系辞》曰:原始要终。
君子所复之不多,所求之不远,窃反诸己而可以知人。是故,欲人之爱己也,则必先爱人,欲人之敬己也,则必先敬人。《成之闻之》
《礼志》有之曰:将有请于人,必先有入焉。欲人之爱己也,必先爱人。欲人之从己也,必先从人。无德于人,而求用人,罪也。《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