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说的是一个叫郭巨的人,他是晋朝人,原来家庭条件是挺不错的,应该是个小康家庭把。
他有两个弟弟。
在他父亲去世的时候,郭巨这个人就把父亲给的家产全部分给了两个弟弟,而自己什么都不要。
与此相反的是,他决定让自己一个人独自奉养老母亲,而不要两个弟弟承担一丝一毫。
这就是他的品德。
但是这不禁让我觉得难以理解。俗话说一分责任就一分收获,弟弟们对于老人的赡养应该是他们自己应尽的义务,你郭巨虽然是老大就可以剥夺吗?这显然很不合理。
再者,你已经没有钱,还有那样的条件去赡养老人吗?你难道要老人给你过苦日子吗?为什么不让两个弟弟照顾她呢?可以在物质上给她更好的生活,这难道不才是应尽的孝道吗?
我觉得,这个人有点难以理喻。
更加离奇的事情还在后面。
不知多少年后,郭巨家的生活变得越来越贫困。而这个时候他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小男孩,已经养到三岁了。
老人疼爱小孩,所以有什么好吃的全部都满足小孩,自己宁可神吃俭用。这个是可以理解的。
所谓的天伦之乐不就是这样吗?
但是郭巨却开始丧心病狂。
他天天心事重重,觉得亏待了自己的母亲,他觉得自己没有进到应有的孝道。
于是他跟他老婆说:我们不能让儿子影响到母亲的建康,儿子没了可以再生一个,老母亲没了就真的没了,我们还不如把儿子给埋了,给母亲节省点粮食。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简直难以忍受。
我想,你怎么不把你自己给埋了呢?你有什么资格剥夺别人的生命?
可笑!
可能真的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的妻子受到他的影响,也开始疯狂,居然答应了。他们夫妻也果然这样做了。
但这个故事,并不是这样收场的。他们居然在地下挖出了大量的黄金,上面写着:天赐孝子郭巨。
于是他们就有钱去奉养老母和孩子了。
虽然带有一点神话性质,最终没有以悲剧收场。但是不得不让人痛恨。
这是什么愚蠢的思想?
可耻而可恨!
但郭巨的行为却几千年来受到了世人的尊敬,人们把他的故事给列入了“孝经”中,成为了二十四孝的典故。
我想,这真的不应该被称道。
社会的进步绝对不能以这样的方式,没有钱想办法挣钱,要给家人都过上好日子,要让家人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