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剃掉头发在古代称为髡刑,而且是最具

髡(kūn)刑,是中国古代刑罚之一,是将人的头发全部或部分剃掉。

今天我们可能会觉得诧异或者难以理解:修剪头发很正常,怎么会成为最具侮辱性的刑罚呢?

这与古代汉族文化理念有关。

例如成书于秦汉之际的《孝经》,反映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其中有言: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也,孝之始也。”

《孝经》是儒家经典著作、“十三经”之一。儒家伦理思想认为:孝是诸德之本,无论国君还是平民,都应以“孝”立身。

因而,这种对待“身体发肤”的思想观点也深刻影响着后世:人身上的一切都是父母给的,绝不能有丝毫损伤,爱护身体,就如同敬爱父母。

由此,古人很珍惜头发、胡须。例如古人无论男女,若取下冠帽、簪钗等,都是一头披肩及腰长发。

而且古代男人也以蓄须、胡须长为美,例如关羽被誉为“美髯公”。

于是,古代刑罚里专设了“髡刑”,对于轻刑犯人,剃光其头发和胡须,在外表上与常人有所区别,也即从人格上进行羞辱,以示惩戒。

再严重点,就是墨、劓、剕等,损害犯人的身体外表。

显然,髡刑的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

由此,有髡首(剃去头发,光头)、髡钳(剃去头发,并用铁圈束颈)、髡人(被剃去头发的罪人)等说法。

《晋书﹒陈寿传》中记载:"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

陈寿是《三国志》的作者,他的父亲曾经担任蜀汉大臣马谡的参军,由于马谡失守街亭被诸葛亮处斩,陈寿的父亲受牵连被处以髡刑。

明太祖朱元璋曾经也对儿子施以髡刑。

明朝初年,朱元璋分封诸子为王,皇十子朱檀被封为鲁王。

朱元璋的儿子多达二十多个,对朱檀颇为喜爱。

洪武十八年(年)也就是朱檀15岁时,朱元璋将明朝开国名将汤和的女儿许配给朱檀做王妃。同年,朱檀夫妇就藩于封地兖州府。

不料两年后,鲁王妃汤氏病逝。于是朱元璋将汤和的另一个女儿许配给朱檀做继妃。

朱檀自小在皇宫中长大,骄纵成性。到了封地之后,天高皇帝远,少了约束,青少年贪玩的心性自由散发,骄奢淫逸,干出了一些荒诞不经的事情,鱼肉百姓,名声败坏。

在京城的朱元璋获知后大怒,下令对朱檀处以处以髡刑,以示惩戒。

明朝时的刑罚种类很多,髡刑已经是一种无足轻重的象征性刑罚。何况朱檀贵为皇子、藩王,更不可能轻易入狱服刑。

朱檀受到髡刑之后,也并未重视、自省。不久故态复萌,继续放纵自我。

尤其是他迷信于服食术士的仙丹,认为可以强身健体、长生不老。

不料,由于服用金石药过度,朱檀的身体状况迅速恶化,在20岁时病逝。

朱元璋非常愤怒,以朱檀生前荒诞不经的行径赐其谥号曰“荒”。因而史称鲁荒王。

随着时代的发展,髡刑后来被废除。

到了现代社会,“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也,孝之始也。”的观念也逐渐被摈弃。

修剪头发、刮体毛,成为男女清洁身体、提升个人形象的日常习惯。

有的人还标新立异,会搞出各种稀奇古怪的造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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