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中,有9处写及“身”。具体如下:
第一、二、三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开宗明义》)
第四处:“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诸侯之孝也。”(《诸侯》)
第五处:“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卿大夫》)
第六处:“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庶人》)
第七、八处:“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争之。”(《谏诤》)
第九处:“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感应》)
在其中,“身”字单用的有4处:“富贵不离其身”(1处)、“口无择言,身无择行”(1处)、“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2处)。
其余之“身”,与其他字组合用之,共5处:“立身”(2处)、“谨身”(1处)、“身体”(1处)、“修身”(1处)。
总体看来,“身”之含义,在单用时与组合时,意义有所区别,但未为一概之论。如在首章《开宗明义》中,“身体发肤”之“身”,当指如“体”之身,即身体。在同一章所谓“立身”,即“立身行道”与“终于立身”之“身”,则应指“品德、才能”意义上的身。又,“富贵不离其身”之“身”与“口无择言,身无择行”之“身”,则庶几有所差别。前者当指“自身、自己”;后者当指“身体”。
故,综合来看,在《孝经》中,“身”之含义,大概有三种:第一,指“身体”;第二,指“自身、自己”;第三,指“人的品格和修养”。
当然,《孝经》之“身”呈现的三种意义,在逻辑上是有关联的。“身体”为人之身体。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身体。在此意义上,衍生出“自身、自己”的含义。又,因除人之外的万物亦有其身,则人之“身”与万物之身的区别,或人与万物的区别,在于人可以“立”、“谨”、“修”其“身”。“立身”、“谨身”、“修身”,使人之身超逸出其他物种之身,也区别于其他人之身。
《开宗明义》为《孝经》首章,其中3处“身”字,其第一处为“身体”,第二、三处为“立身”。前者之“身”,为“身体”,为“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后者之“身”,须“立”、“谨”、“修”,为“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在“孝”的始点与终点,“身”都具重要的作用。又,《孝经》构建了自“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及至“庶人”的序列,以论“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这,与《大学》所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意味正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