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父母,又有养育自己长大的人。养育自己的人一般是父母,或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可能是其他人。没有父母就没有自己的出生;没有养育自己的人,就不会有自己的成长。
2. 给后辈做示范
我国有句俗话,叫“屋檐水,点点滴”,就是形象比喻父母是否孝敬祖辈对将来子女是否孝敬父母的影响。这句话告诫人们,子女会模仿父母的言行,
有其父母便有其子女,特别是在行孝这种行为上。
有一则叫《劝姑孝祖》的故事,讲的明朝时浙江绍兴有一户人家,童养媳刘兰姐看见婆婆王氏经常冒犯她祖母,骂祖母为“老不死”。一天深夜,刘兰姐
来到婆婆的房间长跪不起,说:“儿担忧婆母不敬太婆母,日后媳妇将视为榜样,待您老了,也把您视为‘包袱’,那时您会多么伤心啊!太婆母长命百岁是我家的大幸,恳求您三思而行呀!”婆婆王氏听后恍然大悟,痛改前非,从此对待祖母温柔恭顺。
3. 能获得社会的认可,是古代为官的基本条件
古代中国,孝行作为推荐考核官员的基本要素,受到朝廷的大力宣扬,也得到民间的广泛认可。
汉代通过“举孝廉”来推举官员,还推选“孝悌力田”者,奖励有孝敬父母、和睦兄弟的德行,以及能努力耕作的人,中选者经常受到赐爵、赐帛或免除徭役的优抚政策。
在两晋时期,入仕做官的人必须先经过中正评品,即所谓“乡邑清议”,如有不孝的污点,中正这一关就通不过。有一个官员因为在服丧期间吃肉,被人检举后,朝廷下令三十年不得任用。
唐朝时也曾设立“孝悌力田”选用人才为官,还免征父母服丧期间的劳役赋税,称为“孝假”。
宋朝时朝廷大力褒奖孝行,据说一时孝子辈出,不少孝行甚至壮烈得惊人。
元朝的统治者是游牧民族,淡化了对官员行孝的考核。
明朝开始又大兴孝道,洪武六年还曾经罢科举,举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孝廉、耆民(六十岁以上德高望重的人)等为官。明朝以诸多养老的政策教化平民尽孝;并对老人赐以布帛,授以爵位,还让他们议政、理民诉讼、宣教民众等,特别明文规定八十岁以上的老人由官府赡养。明朝的这一举措,使得南方部分地区修建宗祠、编撰族谱、合族祭祀及宗法制度盛行。
清代法律也规定,对于不孝甚至残害父母的应予以严惩,另一方面则是旌表孝子。清代皇帝还经常封赠臣子的父母、祖父母或其配偶,借此提倡孝道,笼络臣子的心。雍正时曾规定,凡是犯死罪但因为是独子必须赡养父母的,可以予以宽刑。雍正时期还举孝廉方正,赐六品服备用。以后清朝每遇皇帝即位就荐举一次。
综上可见,我国封建王朝推崇孝道,一是归拢民心臣心(因为人一旦生养小孩后,都会觉得让子女行孝这是件正确且极其重要的事),二也以此选拔人才。封建王朝中,有不少皇帝力推儒家著作《孝经》。
《孝经》认为朝廷可以“以孝治天下”,认为官员和人民在家若能尽孝,在朝廷也能尽忠。这是一本为帝王提出治国方案的书,其出发点是封建帝王的统治利益,所以历代帝王才加以推崇。
不可否认,封建王朝推行符合人伦的孝道,对凝聚民心、优化社会风气起到了一定的正面作用。
4. 能获得内心的愉悦和安定
其实人行孝最大的好处,不是说要在“举孝廉”时出仕做官,也不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赞赏,或他人的帮助,或得到赠予。
人行孝最大的好处,应该是获得心理的愉悦和安定。都说“百善孝为先”,行善者心自然安乐。心理的愉悦和安定,也是许多宗教的修行目的,而人只需要行孝,就能轻易获得。有了这样的心理状态,再去生活、工作,去社会交往,去追求理想,自然内心都会踏实些,做事有力量些!
(本文摘自年余源鹏所著的《行孝:孝敬的十二种方式暨新时代孝道》一书,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