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个字来概括中国孝文化,大部分子女

《说文解字》的作者许慎认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孝”的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是吻合的,因而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中国传统文化很重视“孝道”,中国古代把孝看作百善之首。而纵观五千年历史,“孝道”也是中国文化向人际与社会历史横向延伸的根据与出发点,是贯穿天、地、人、己、子、孙的纵向链条。早在西周,汉族人民就确立了以崇敬天道,祭祀祖先为核心的信仰,也即所谓“敬天法祖”。孝的概念最早在西周形成时主要内容集中在两点:一、尊敬祖宗;二、传宗接代在传统汉族人看来,人的生命是在子孙身上得到延续的,通过后代对祖先的祭祀,祖先的灵魂可以得到安息,血脉代代相连,永远传承,一代代祖先的牌位存在于宗祠之中,香火不灭,这就是汉族人的信仰和精神寄托。这与我们后来经常听到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思想相传承统一。那么这三不孝是哪三不孝呢?“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汉代著名经学家赵歧《十三经注》对父母曲意逢迎,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逐渐年老,自己却不努力致仕挣钱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了族系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完整的原话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意思是,不孝的行为有三种,不能绵延子嗣是最严重的,而舜没有告知父母就娶了妻子,也同样是是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现代有人提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尽后代的责任义务为最大的不孝。”“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认为,就好像告诉了父母一样。”把无后解释成“不尽后代应尽的责任义务”,在现在看来更符合当下的情景语境。《礼记.祭义》中有一段话:“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悦色,有悦色者必有婉容”。真正孝敬父母之人,一定会在父母面前始终如一的保持和悦之色。但在中国传统文化看来,所谓孝的核心还在于一个敬字。很多子女在对于孝道的做法上大体都是能过关的,但是在一个“敬”字上却总是略有差池。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尤其在“敬”字学问上下足了功夫。子夏向孝。子曰:“色难。又是,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有事情的时候,先让年轻人去做;有好吃好喝的了,先让老年人享用。这样算是尽到孝道了吧?能做到这样的人,放到现在来说,真的已经很不错了!但在孔子老人家看来,这还不算,孝道根本没有这么简单。孔子曾说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就算养骡子养马,也需要按时给它喂点草料呢,如果对父母态度不恭敬,就算赡养父母,和养骡子养马又有什么区别呢?最后,我们把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从敬养的层面解读,分别用十二个字来概括,值得我们去参考对照学习,看自己是否做到了“敬孝之道”。这十二个字即:敬亲、奉养、侍疾、立身、谏诤、善终。敬亲。中国传统孝道的精髓在于提倡对父母首先要“敬”和“爱”,没有敬和爱,就谈不上孝。对待父母不仅仅是物质供养,关键在于要有对父母的爱,而且这种爱是发自内心的真挚的爱。同时,孔子认为,子女履行孝道最困难的就是时刻保持这种“爱”,即心情愉悦地对待父母。奉养。中国传统孝道的物质基础就是要从物质上供养父母,即赡养父母,“生则养”,这是孝敬父母的最低纲领。儒家提倡在物质生活上要首先保障父母,如果有肉,要首先让老年人吃。这一点非常重要,孝道强调老年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优先性。侍疾。老年人年老体弱,容易得病,因此,中国传统孝道把“侍疾”作为重要内容。侍疾就是如果老年父母生病,要及时诊治,精心照料,多给父母生活和精神上的关怀。立身。《孝经》云:“安身行道,扬名于世,孝之终也”。这就是说,做子女的要“立身”并成就一番事业。儿女事业上有了成就,父母就会感到高兴,感到光荣,感到自豪。因此,终日无所事事,一生庸庸碌碌,这也是对父母的不孝。谏诤。《孝经》谏诤章指出:“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於父”。也就是说,在父母有不义的时候,不仅不能顺从,而应谏诤父母,使其改正不义,这样可以防止父母陷於不义。善终。《孝经》指出:“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儒家的孝道把送葬看得很重,在丧礼时要尽各种礼仪。众所周知,儒家对“立身”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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