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礼制中,守丧为什么要三年

《中庸》里说:“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古代礼制中的守丧三年,即便是天子也要遵循,而且在给父母办丧礼这件事上,不存在贵贱之说,都要竭尽所能地让自己的父母安乐长眠。

为什么要这样?

众所周知,这是孔子儒家学说必须要遵循的基本教义。

孔儒学说的核心,可以总结为一句话:

他用最原始的血缘社会纽带来整顿随文明发展而越发紊乱的社会体系。越原始越低级的东西,越具有奠基性、决定性和稳定性。

孔子就是用了一个和动物社会结构相似的,最底层,最稳定的体系,来整顿一个不断丧失稳定的社会系统,因此他的学说极具力量,从而构成了中国社会两千年稳定的思想基石。

人类社会也是从动物社会中增长出来的,因此人类早期数百万年和动物一样都是生活在血缘氏族社会群团之中。而随着文明开化,人类从氏族部落到部落联盟,部落联盟再联合出现国家的雏形。

在这个不断联合的过程中,血缘关系被不断冲淡,最稳定血缘氏族社会形态逐渐的消失。而孔子就是想重新找回最原始的血缘纽带,用它来重新编排文明社会,造就一个超血缘社会机构,回归到原始氏族社会的那种稳定程度。

如果,我们对照反观西方文明的源头古希腊,那里的生存环境不足以用农业养活当地人,所以人们不得不经商,而一旦经商,商人就要脱离家庭,血缘结构被打散。所以,他们才不得不建立神学和社会契约系统,血缘淡化,而法系强化。

那古印度呢?他们是用宗教来强化血缘,这就是印度的种姓制度。

宗教最先,其次是血缘。我们中国是血缘居先,以此建立宗法,最后才是神祇,所以我们中国的神都是自己的老祖先。

对比之下我们看到,中国古代社会不像古希腊文化那样摒弃血缘结构,重新缔造一个契约社会。也不像印度文化那样,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神,要用神的力量固化血缘关系。

我们直接从和动物社会一样的原始氏族社会中把血缘系统一脉延续下来,再此之上建立超血缘文明社会结构。

根据《孝经·丧亲章》的记载,以前的丧葬大礼,孝顺的子女从开始就要哭个不停,直至葬礼结束。

在三年守孝的期间,子女对自己的容颜外表顾不上打扮,衣服穿的华丽也会心有不安,听到美妙的音乐也不会开心,吃到酒肉也不觉得可口,这些都是因为先人故去而产生的悲哀之情。

古时对守丧三年还有详细的规定,比如在父母去世后的第三日子女们才能开始吃饭,且不得杀生;

到了百日祭的时候,子女要节哀,停止哭泣;

小详即死后一年的周年祭,大详则是两周年的祭奠,这两个周年祭,子孙们都要隆重地祭奠;

而到了三周年的祭奠结束后,才正式宣告守孝结束。

那么,古人在守丧时间上为什么要定了个三年的时间呢?

古人之所以把守孝的时间定为三年,是因为他们觉得父母在养育孩子的时候,同样是用三年的哺乳期,等三年的哺乳期一过,孩子一般就能自己开始行走了,因此,守孝三年就是为了报答父母这三年的哺育之恩。

由此可见,古人守丧三年之期不是随便定下的,而是根据父母哺育三年的原因定下的。

比如,孔子死后,他的弟子都如丧亲生父母一样悲痛,许多学生都自发地在孔子墓旁建草房居住,为孔子守孝三年,而子贡更是为孔子直接守孝了六年之久。

那么,守孝又有什么意义呢?

因为,一切血缘社会,都讲究“爱有差等,礼有尊卑”。

而守孝可以把这种礼法,爱有差等,礼有尊卑集中体现出来。

我们对不同人的感情和爱当然是不一样的,对父母和子女当然是最强烈,兄弟姐妹次之,外人更次之。

血缘关系不可克服,在家里当然是长幼有序,你在厉害也不可能把父亲变成儿子,在父亲面前我们永远都是儿子,这叫做尊卑有序,不可能改变。

爱有差等,礼有尊卑”,符合我们的生物本性,这样的有序结构称之为宗法礼制,孔子把宗法礼制理论化和系统化,这就是儒学,核心8个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君王有君王的样子,臣子有臣子的样子,父亲有父亲的样子,儿子有儿子的样子。

比方说孔子常说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和朋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君恩臣忠;

以及五常:仁、义、礼、智、信。这些全部都是在血缘结构中的要求。

孔子最终是要把整个社会都编排成一个血缘大家庭。所以,守孝三年就很有必要了,在于强化这种大家庭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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