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经典中对“孝”和“孝道”有很多论述,比如《论语》中有“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孝经》中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礼记》中也有“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祭义》)等等。这些论述都表明中国人传统的孝道观中孝是分层次的,主要有养亲,敬亲,尊亲等不同的层次。
所谓“养亲”,也就是赡养父母,照顾好父母的衣食住行,在物质生活上尽可能给父母提供舒适的生活条件。这是孝的第一个层次。如果能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做到恭敬顺从父母,更多地去关心父母的感情和精神需求的话,就做到了孝的第二次层次,即“敬亲”。所谓“尊亲”,则是指自己事业有成,做出成绩来,让父母感到骄傲、光荣。父母有时候会把儿女的成功看得比自己成功更重要,更有成就感。尊亲强调让父母感到尊荣,敬亲则强调敬爱父母。
孟子大致上也把孝区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养亲。孟子在描绘他心目中的“理想国”时说道:“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梁惠王上》)能让老年人吃肉衣帛,不需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这是他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为人子女的,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基本上就算做到了养亲了。
第二个层次是养志。孟子把养亲又区分为两种,一是养口体,二是养志。关于二者的区别,他举了一个例子说明。曾子奉养他的父亲曾皙,每餐一定有酒有肉,撤走饭菜的时候,都会请示父亲“剩下的饭菜送给谁?”曾皙如果问“还有没有剩余?”曾子必然回答说“有。”但曾元奉养曾子的时候却不这样,虽然同样每餐酒肉不缺,但曾元从不请示曾子该把剩下的送给谁,曾子问他还有剩余吗,他也从来都是说没有。他说没有是骗人的,他想下顿再把剩菜端来给曾子吃。孟子认为曾元这种就是养口体,曾子才是真正的养志。养志要求子女不仅照顾父母的吃喝,更重要是要顺承父母的意志。孟子说的养志大致相当于敬亲。
第三个层次是尊亲。孟子把尊亲称为“孝子之至”,认为尊亲是一个孝子最大的孝行。孟子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万章上》)他认为尊亲的最高境界是“以天下养”。这段话说的是舜和他的父亲瞽叟。舜是天子,瞽叟是舜的父亲,也就是“天子父”,这对瞽叟来可以说是最大的尊荣;舜虽然贵为天子,瞽叟是平民,但他作为儿子对瞽叟还是非常尊敬的,这就是“以天下养”。很多人不理解什么是以天下养,认为以天下养就是用天下的财物来奉养。其实孟子这里所说的养主要是养志,也就是敬亲。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解释为什么养之至也就是尊之至。如果把“以天下养”理解为养口体那这个逻辑就说不通了。
除了上面说的三点以外,孟子论孝最有特色地方的是“大孝终身慕父母。”(《万章上》)所谓“慕父母”,也就是爱慕、仰慕父母,把父母当作自己的偶像。慕父母跟敬亲比较接近,但跟敬亲相比,慕父母这种感情显得更亲近和更有温度。敬这个词虽然也有敬爱的意思,但这种爱多少还是有界限的,有距离感的,因为它是以恭敬为前提的。但是爱慕不同,爱慕这种情感更热烈,也更亲密。
孟子的原话说:“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万章上》)他说的“慕父母”跟“慕少艾”(年轻漂亮的女子)、“慕妻子”是同一种“慕”,跟“慕君”也是同一种“慕”,可见这种“慕”同时兼具“敬”和“爱”两种感情,但不是“敬爱”,或者说是超过敬爱的,我觉得这种感情是孟子孝道思想中最具特色和魅力的。
孟子(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