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丧葬瓦罐坟儿子将60岁母亲送入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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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孝道在中国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在《说文解字》中对“孝”的定义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简而言之,善待父母是古往今来的道理,“孝”便是“老”与“子”的结合。

人终有老去的一天,衰弱的时候,那么做子女便应该善待、孝敬的父母,在商、周时期,祭祀被认为是“孝”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商朝末代君主帝辛不祭宗庙,让人诟病;东周时期,百家争鸣,对于“孝”,各家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在封建王朝中,在“百事孝为先”的观念下,人若是不孝,不善待自己的父母,那么就会为天下所不齿,影响仕途;一位好皇帝,若是父母离世,也得守孝。因此,《孝经》、《二十四孝》等广为流传。

不过在历史上,子女尽孝还有一种奇特的方式,但现代人并不能接受,即“瓦罐坟”。这种现象曾在各地都有出现过,太平行一带有“六十花甲子,不死就活埋”之说,称“花甲之墓”,另还有“生藏墓”、“砖打墓”、“自死窑”、“鍪子坟”等,因地而异。

迄今为止,考古在河北、山东、湖北等地方村落附近发现了属于宋、元、明时期的“瓦罐坟”,使得这一传说中的民间丧葬习俗得到了证实,现如今,这种弃老的行为是非常不受认可的,但在古时,父母到了60岁年纪,儿子亲送老父母入坟却是“孝”的一种表现。

若是儿女无法忍受老父母被送到山上,每送一餐砌一块砖,那么就会被村落的人视为“不孝”。

而据现代人的研究,出现“瓦罐坟”的原因有三方面的缘故,一是地处偏僻,与外界的交流不多,积累的知识经验少,处在蒙昧状态,因此这个地方的人不认为父母年至60岁,送父母上山是背离道德的事情。

二是这个地方生产水平低下,缺乏食物,而人到老年,失去了劳动力,无法对家庭做出贡献,反而成了累赘,故而出现了这种丧葬习俗;三,便是因为人类以氏族为单位,群居野外的生活方法,造成了供养老人的困难。

于是当地人的思想就变成了,为了老父、老母好,便把60岁的父母送到山上,每送一餐砌一块砖,自生自灭;这样处理,老父母尚有一处地方可待,儿女们仍对父母抱有恩情。

大家也清楚,劳动力于一个氏族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封建社会中对女子的压制,提倡女子守节,从一而终,即使丈夫早逝也反对女子改嫁,其中便含有劳动力的缘故。虽然女子不能够像男子一般走上仕途,但年轻女子也是属于家庭中的劳动力,能够做出贡献。

若是女子改嫁,意味着这个家庭要少份劳动力,并且女子改嫁会把嫁妆带走,也就损失了这个氏族的部分利益,因此发展至明清两朝,是非常鼓励女子守节的。

而关于养老方面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古代官员退休到了70岁的年纪,并且宋朝对官员的福利待遇是非常好的,为了鼓励官员提前退休,会做出规定,退休后所享受到的待遇不会发生变化。

而自明朝起,官员的退休年纪就提前到了60岁,在明朝为官,官员的福利待遇也远不及宋代,退休官员能够享受到的待遇便是免除赋税和徭役,养活一家老小就可以了,不必再想着喝酒吃肉。

不过对于老人的生存问题,各朝代的皇帝也并非毫不重视,如南北朝时期的梁武帝萧衍在建康建有“孤独园”,会收养没有人赡养的老人以及无家可归的故而;唐朝年间,长安和洛阳设立有“悲田养病院”。

宋、元、明三朝皆在全国各处地方设立有养济院,但偏远地区的村落是接收不到这套概念,他们会形成一套属于自己村落的规定条例,若是村民惹事犯罪,并不会被交给官府处置,而是村子自行处理。在这样的背景下,也就出现了“瓦罐坟”的丧葬习俗,而在正史上并不会对其有所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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