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李秋莎
你有多久没有
好好地注视父母了?
可知,
在你望向这个世界时,
有一双人儿
也一直望向着你
归家!
岂止是回到火车的起始站?
凝视生命的初始,
要归向父母之怀。
《论语》共读会(普及版)第二期
我们谈谈父母和孝道
以下是讨论大纲:
孝之名义:
《说文解字》:“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论语》:“其为人也孝弟。”朱子注:“善事父母为孝。”
朱注与说文,一指向德行,一指向具有如此德行的人,实质相同,为“善事父母”。
“善事父母”指向全部侍奉父母之事的原则——善,而非具体事实。
若认为孝是某一类或多类具体事实,会发生什么?
若认为孝由有权势者、明智者规定或经多数人讨论认同,会发生什么?
若认为孝是历史、风俗演进的产物,会发生什么?
为什么孝对于子女来说,总是能够且应当的?
《论语》卷一章二: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弟、好,皆去声。鲜,上声,下同。有子,孔子弟子,名若。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弟。犯上,谓干犯在上之人。鲜,少也。作乱,则为悖逆争斗之事矣。此言人能孝弟,则其心和顺,少好犯上,必不好作乱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与,平声。务,专力也。本,犹根也。仁者,爱之理,心之德也。为仁,犹曰行仁。与者,疑辞,谦退不敢质言也。言君子凡事专用力于根本,根本既立,则其道自生。若上文所谓孝弟,乃是为仁之本,学者务此,则仁道自此而生也。程子曰:“孝弟,顺德也,故不好犯上,岂复有逆理乱常之事。德有本,本立则其道充大。孝弟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所谓亲亲而仁民也。故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或问:“孝弟为仁之本,此是由孝弟可以至仁否?”曰:“非也。谓行仁自孝弟始,孝弟是仁之一事。谓之行仁之本则可,谓是仁之本则不可。盖仁是性也,孝弟是用也,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四者而已,曷尝有孝弟来?然仁主于爱,爱莫大于爱亲,故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如何为孝?
甲、能养与能敬。
《论语》卷二章七: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养,去声。别,彼列反。子游,孔子弟子,姓言,名偃。养,谓饮食供奉也。犬马待人而食,亦若养然。言人畜犬马,皆能有以养之,若能养其亲而敬不至,则与养犬马者何异。甚言不敬之罪,所以深警之也。胡氏曰:“世俗事亲,能养足矣。狎恩恃爱,而不知其渐流于不敬,则非小失也。子游圣门高弟,未必至此,圣人直恐其爱踰于敬,故以是深警发之也。《论语》卷二章八: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食,音嗣。色难,谓事亲之际,惟色为难也。食,饭也。先生,父兄也。馔,饮食之也。曾,犹尝也。盖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故事亲之际,惟色为难耳,服劳奉养未足为孝也。旧说,承顺父母之色为难,亦通。
《论语》卷四章二一: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知,犹记忆也。常知父母之年,则既喜其寿,又惧其衰,而于爱日之诚,自有不能已者。
延伸阅读:
孟子曰:“……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孟子·离娄上》)
父母与我们同有身体、同有心灵、同有人性。仅仅照顾父母的身体之所以与养宠物没有区别,是因为没有顾及父母与我们同为有心者,其情绪也需要被体察,其意愿也需要被尊重,其心志也需要被成就。
乙、以父母之心为心。
《论语》卷二章六: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武伯,懿子之子,名彘。言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惟恐其有疾病,常以为忧也。人子体此,而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凡所以守其身者,自不容于不谨矣,岂不可以为孝乎?旧说:人子能使父母不以其陷于不义为忧,而独以其疾为忧,乃可谓孝。亦通。
《论语》卷四章一九: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远游,则去亲远而为日久,定省旷而音问疏,不惟己之思亲不置,亦恐亲之念我不忘也。游必有方,如己告云之东,即不敢更适西,欲亲必知己之所在而无忧,召己则必至而无失也。范氏曰:“子能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孝矣。”
能养固然是底线标准,出于深爱,子女也总是希望常伴父母膝下。但子女不应以奉养与亲爱为藉口,将孝仅仅作“在父母身边陪伴奉养”的私狭理解。
延伸阅读: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礼记·祭义》)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孝经·开宗明义》)
当子女与父母所见不同时,应该怎么办?
甲、一概听从父母之令,并非真正的孝。
《论语》卷二章五: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孟懿子,鲁大夫仲孙氏,名何忌。无违,谓不背于理。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孔子弟子,名须。御,为孔子御车也。孟孙,即仲孙也。夫子以懿子未达而不能问,恐其失指,而以从亲之令为孝,故语樊迟以发之。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生事葬祭,事亲之始终具矣。礼,即理之节文也。人之事亲,自始至终,一于礼而不苟,其尊亲也至矣。是时三家僭礼,故夫子以是警之,然语意浑然,又若不专为三家发者,所以为圣人之言也。胡氏曰:“人之欲孝其亲,心虽无穷,而分则有限。得为而不为,与不得为而为之,均于不孝。所谓以礼者,为其所得为者而已矣。”
延伸阅读: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孝经·谏诤章》)
“孝子所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故可以从命而不从,是不子也;未可以从而从,是不衷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悫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荀子·子道》)
乙、见志微谏,若于事无大妨碍处当顺承。
作为子女,我们有时会遇到类似这样的事情:比如明明是在为父母好,他们却不高兴;明明事情的是非利害很明白,父母却听不进去……但直接在所有事情上将我们认为的是非对错坚持到底,似也并非父子伦常所宜。那么,我们如何在与父母看法不同时,更好地照顾、劝导他们呢?
《论语》卷一章一一: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行,去声。○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父没,然后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尹氏曰:“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游氏曰:“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论语》卷四章一八: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此章与内则之言相表里。几,微也。微谏,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所谓“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也。劳而不怨,所谓“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也。
延伸阅读: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然后改之;若不许,苟于事无大害者,亦当曲从。若以父母之命为非而直行己志,虽所执皆是,犹为不顺之子,况未必是乎?(《司马氏居家杂仪》)
万章问曰:“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何为其号泣也?”孟子曰:“怨慕也。”万章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然则舜怨乎?”曰:“长息问于公明高曰:‘舜往于田,则吾既得闻命矣;号泣于旻天,于父母,则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尔所知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为不若是恝,我竭力耕田,共为子职而已矣,父母之不我爱,于我何哉?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仓廪备,以事舜于畎亩之中。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将胥天下而迁之焉。为不顺于父母,如穷人无所归。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而不足以解忧;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贵,人之所欲,贵为天子,而不足以解忧。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孟子·万章上》)
大孝是对自己与父母、乃至天下父母子女的共同成就。
延伸阅读: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公明仪问于曾子曰:“夫子可谓孝乎?”曾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礼记·祭义》)
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底豫,瞽瞍底豫而天下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孟子·离娄上》)
嘉宾介绍
李秋莎
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教师
四川大学级中国哲学硕士
姜浩玮
由于疫情影响,线下读书会取消,请大家线上参与。
时间:4月28日晚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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