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女友这一社会现象产生于具有中国传统孝文化色彩的家庭伦理文化中,子女尽孝作为其道德实践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某些境遇中以一些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是孝文化内在张力在具体的伦理困境中的表现。以租女友的方式表达孝道,获得家庭和谐和幸福,从孝文化本身来讲,其合理性备受质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方式,一个重要方面是当前社会中,男女确立恋爱比较随意,没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道德感。这是租女友能够成行的现实原因之一。但是,即便是如此,这也与实际上以确定的婚恋关系的形式出现在各自家庭中有着本质的差异,那就是一个是既定的事实,而一个是虚假的表象。租女友这一现象本身就说明了它本质上已经是对孝文化的解构,同时,这也值得我们反思。虽然在现实境遇中出现的租女友现象都是子女在家长对婚恋的担心和催促下被迫做出的无奈之举,从表面上看,子女不遗余力尽孝的行为符合中国传统孝文化对尽孝的基本要求,即恪守孝道是为人之本。然从这一现象的内在意蕴来探究,这种判断还是欠缺理论的支撑,也缺乏事实的证实。中国传统孝文化有着自身完备的理论构建。在中国完备的礼仪体系中,孝是百行之本,百善之先,孝文化的根基性著作《孝经》甚至强调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于不孝。把孝提升到整个礼仪文化的根基性地位,构建具有强烈道德指向性的家庭伦理体系,并由家庭伦理的孝生发出忠孝节义等德目,并由此将家国伦理统一起来,使国家伦理成为家庭伦理的放大和延展。根据马克思等人的观点,人的存在更本质的原因在于其作为关系存在的合理性。当人的存在从生命的存在向关系的存在的过渡和发展中,家庭是其最重要的中间过程和场所,甚至是动力,广义的家庭关系在人的存在中无疑具有某种本源的意义:作为人的生命生产与再生产借以实现的基本形式,它从本体论的层面将人规定为关系中的存在。而以孝文化构建的社会关系对孝的理念和行为的重视程度恰好证明了人的关系性存在对孝本质上具有一种内在的依赖,起码在中国传统文化境遇中是如此。所以,当尽孝成为一种压力介入到伦理主体的个人生活中,伦理主体一般性的策略选择是遵循孝文化的要求并相应地做出积极的回应。租女友就是伦理主体在孝文化的紧张压力之下对孝做出的积极的回应。从理论上来看,以租女友的方式来满足长辈对子女婚恋问题的担心,其出发点是尽孝,而其行为选择的方式和结果则与孝的基本要求相违背。作为遵循孝道的伦理主体,他一定符合儒家强调的仁、义、礼、智、信这五个基本要求,这是尽孝的基本表现所必须的要求。那么,租女友这一事实,是否符合这五个方面的要求呢?租女友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谎言,是一个假象和欺骗的行为,因此违背了信这个要求。传统文化讲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租别人就是把别人放在与一般意义上的动物、工具等同的地位,没有一个人愿意把自己降低为物和工具。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是《孝经》开宗明义就阐述的道理,父母将你带到这个世间,是作为伦理的存在而存在。被租对象私自把自己降低到物与工具的地位,这是对自己作为伦理主体身份的抛弃,也是对父母最大的侮辱与不孝,这就违背了孝所规定的义这个基本要求。而租赁者把一个与之同宗同源、地位平等的伦理主体降格为一个物和工具的存在,也就违背了仁的基本要求。因此,租女友的行为实质上就解构了孝。或许这样来批评租女友这一本意在于尽孝的现象有点矫枉过正,但就伦理主体存在根基而言,这种行为自身己经解构了自身作为伦理存在的合理性。当伦理存在都遭遇解构,那么孝这个具体的道德实践价值本身也就被解构了。即便如此,我们批评的焦点并不仅仅在于租女友行为和现象,而在于要从租女友这个现象出发去反思孝文化本身及其在新的历史境遇中所应当具有的基本品质,以便为构建新的孝文化体系而做出合理性探究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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